| 寻乌县建设局办事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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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2 16:28:30  |
1、办理工程选址意见书(县规划局);
2、办理工程立项批文(县发改委);
3、办理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县规划局);
4、办理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县国土局);
5、委托工程地质勘察;
6、委托工程规划设计、确定方案并进行施工图设计;
7、报有关图审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取得审查合格书;
8、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行政审批中心),取得证书复印件;
9、办理工程报建、告知(县建设局、县监察局);
10、委托工程招标(需进行招标工程);
11、决标后,签定施工合同并鉴证或公证;
12、缴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县人劳保局);
13、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县建设局);
14、委托工程监理;
15、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和材料检测手续,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县质监站);
16、由建设单位和施工方单位整理工程资料,经质监站和县城建档案馆审核后,到城建档案馆领取认可证;
17、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人员);
18、办理工程备案(送资料到城建档案馆)
19、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县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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