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寻乌县九曲湾日产3万吨水厂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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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2 16:42:18  |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寻建招公字[2007]01号
1、寻乌县城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寻乌县九曲湾日产3万吨水厂(一期)工程,已由寻乌县发改委([2006]61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性质:公共工程;规模:①建筑面积:加氯间、泵房:117平方米,加药间:70平方米,②构筑物:滤池、反应沉淀池、清水池各一座以及给排水工艺安装;总投资约200万元;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工程;标段划分:分一标段;资金来源及性质:上级拔款和自筹,已落实。
(2)工程地点:寻乌县文峰乡长溪尾村。
(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贰级及以上。自愿组成的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且5年内有相类似的施工经历,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申请人可从寻乌县城中山东路7号一楼,寻乌县天正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7年2月9日上午9时0分至12时0分,下午3时0分至5时30分。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400元,图纸光盘成本费1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叁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07年3月8日14时30分,提交到寻乌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地址:寻乌县长宁镇青水山下13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寻乌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地址:寻乌县长宁镇青水山下13号)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 寻乌县城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寻乌县长宁街7号
联 系 人: 谢东浩
联系电话: 13979776809
日 期: 2007 年 2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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